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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考核(答辩)的条件
1、全部学费缴清,无其他欠费情况。
2、当期可能毕业(6月份可能毕业的,上年12月20、21日可以申请;12月份可能毕业的,当年6月20、21日可以申请)。所谓可能毕业是指全部考试课程在毕业时间(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前 的各次考试中能够全部考完并预计可以及格。
二、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考核(答辩)的时间
每年两次接受申请,分别是6月20、21日和12月20、21日。
三、毕业论文考核(答辩)的费用
毕业论文指导、考核(答辩)费用由主考院校确定。
四、具体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考核(答辩)的程序
1、在申请前先填写好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物业管理专业论文选题登记表),其中论文题目根据论文题目列表选择(点击此处下载物业管理专业论文题目列表),要求必须选择三个论文题目。
2、按规定的申请时间(每年6月20、21日和12月20、21日)将填写好的选题登记表连同考核(答辩)费用上交至办学机构教学管理部门。
五、撰写毕业论文的安排
1、主考院校根据申请的名单,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2、主考院校根据学生所选的论文题目(必须选三个),指定其中一个为该学生的正式论文题目。
3、学生根据指定的论文题目,按照规定的撰写要求和格式(点击下载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规定、暨南大学毕业论文格式样式)撰写毕业论文。
4、具体的撰写过程由指导教师安排、指导。
5、论文应当于3月31日(12月份申请的)或9月30日(6月份申请的)前撰写完成,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后上交一式两份 (如主考院校有存档等需要,须另外提供),并上交电子版。
六、毕业论文的考核(答辩)与成绩的评定
毕业论文由主考院校负责考核(答辩),具体考核(答辩)时间由主考院校另行安排(12月份申请的安排在5月前,6月份申请的安排在11月前)。考核(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或书面答辩等方式。成绩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答辩的结果以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尊师守纪等情况综合评定,采用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格(D)、不及格(E)五级记分制。
七、毕业论文考核(答辩)未通过的处理方法
毕业论文考核(答辩)未通过的,可以在下一次的规定申请时间再次申请参加考核(答辩)(如:6月份申请考核未通过的可以在当年12月份再次申请,12月份申请考核未通过的可以在次年6月份再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