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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有关规定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是物业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包括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撰写实习报告和参加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面试或笔试)两个部分。
二、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撰写实习报告的时间
凡此专业本科学生,在学习之余,都可以预先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或从事物业管理实务工作),并通过实习单位的鉴定,由实习单位在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实践考核登记表)上给予评语和盖章。完成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后,即可撰写实习报告。具体的撰写方法参见物业管理实务实习报告撰写要求(点击下载撰写要求)。
三、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时间
每年两次接受申请,分别是3月15、16日和9月15、16日。
四、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条件
1、已完成《物业管理实务》(代号:6569)课程的学习并考试及格。
2、已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习并按要求撰写了实习报告。
五、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费用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确定。
六、具体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的程序
1、准备好经实习单位评语并盖章的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
2、按要求将撰写好的物业管理实务实习报告打印装订1份。
3、按规定的申请时间(每年3月15、16日和9月15、16日)前往办学机构的教学管理部门申请安排参加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第二部分的考核,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集中进行)。
4、在申请安排参加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考核的同时,将准备好的实践考核登记表和打印装订好的实习报告连同考核费用上交至办学机构教学管理部门。
七、物业管理实务实践的考核与成绩的评定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由主考院校负责,办学机构协助。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
考核区分两个不同部分分别进行,最后成绩结合两个部分的考核结果综合评定(两部分的成绩都必须在及格以上),具体两个部分的考核要求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