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秘书工作现代化,加强秘书人员的管理,提高秘书人员的工作能力,国家自1998年起实行秘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在企事业单位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秘书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一、申报条件:
l 中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
(2)秘书专业(含中文、新闻、历史、社会、档案等专业,下同)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含在读大专生、高职生)。
l 高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中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
(2)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在读本科秘书专业。
二、课程内容:
一、职业道德;二、文书基础;三、办公自动化;四、速记基础;五、法律与法规;六、企业管理基础;七、商务沟通;八、办公室事务和管理;九、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十、会议与商务活动;十一、信息与档案。
三、收费标准:
l 中级秘书学费680元(已包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
l 高级秘书1080元(已包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
四、资格认证:
顺利通过资格考试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
五、报名资料:
报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件、大一寸黑白照片3张。
六、报名/上课地点:
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南方人才市场)西座9、10楼
七、报名/咨询热线:
报名与咨询欢迎在工作时间直接致电招生办。
招生办热线:020 – 85598080、85590061、85590062、85590063、85590065、8559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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